2017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继续联合举办“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活动,本届活动冠名“中国畲乡杯”。景宁设县于明景泰三年(1452),取名“景泰缉宁”之义,故名景宁。后几经撤并,于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以原景宁县地域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为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景宁地处浙江南部,是飞云江、瓯江两江源头区,全县生态卓绝,风光旖旎,旅游资源多样,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五。景宁是中国名茶之乡,这里独有的惠明茶,早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就获得金奖。景宁也是中国香菇之乡,中国农村水电之乡,中国廊桥之乡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这里畲族传统文化历史悠久,蕴藏丰富,风情浓郁,是畲族历史文化的重要展示窗口和研究基地,常年吸引着大批摄影家前往体验创作。

一、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丽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中共景宁县委宣传部

三、协办单位

丽水市文联、丽水市旅游委员会、景宁县文联、景宁县旅游委员会、丽水摄影博物馆、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

四、投稿细则

1、投稿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区、职业不限,国内外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均可投稿。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10幅)。

3、投稿者登陆活动官方网站(http://2017.lsphoto.org/),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单位严格保密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4、投稿者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通过上传图片的形式投稿。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

5、本届展览投稿分外地组和本地组两个组别,本地组限为丽水籍(身份证所在地为丽水行政区域内),非丽水籍全部归入外地组。投稿者可依据不同情况,自行选择投稿类别,同一作品(组照、单幅)不得重复投送。

6、组别设置及技术要求:
        —— 本地作者风光组:反映任何地域的地理风貌、生态环境、自然风光、社会景观的作品均可投稿,拍摄地点不限。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是否适度由评委会确定。
        —— 本地作者综合组 :以摄影的不同方式表达作者不同的社会态度、艺术情怀、思想观念,类型包括:新闻纪实和纪实性观念作品,其特征为真实记录、再现现场,投稿提交作品时须选择“记录类”选项(必选项)。创意、唯美写意、非纪实性观念作品,其特征为抒情、观念表达、创意构想,投稿提交作品时须选择“非记录类”选项(必选项),选择“记录类”选项作品,拍摄地点不限,但不能通过电脑像素移植替代的方法改变作品原始面貌,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仅允许进行反差、影调、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选择“非记录类”选项作品,可以使用后期合成,合成的幅度、所使用素材拍摄时间、地点不限,但作品须在2016年8月1日以后首次公开发布。 组照作品中如有部分单幅作品超出创作时间范围的,视整组作品均不符合创作时间要求。
        —— 外地作者风光组 :所有投稿作品均须拍摄于丽水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其内容须反映丽水的地理风貌、生态环境、自然风光、社会景观。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是否适度由评委会确定。
        —— 外地作者纪实组:所有投稿作品均须拍摄于丽水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其内容须反映丽水的社会风貌、民俗风情、人文精神。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不得在裁切构图范围内对画面元素进行增加或删减,仅允许进行反差、影调、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是否适度由评委会及技术人员确定。
        以上四个组别,除本地作者综合组之“非记录类”有特殊规定外,其他所有组别作品均须在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拍摄。所规定的拍摄地点限制、拍摄时间限制、后期处理幅度、作品立意角度等度量把握由评委和技术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及评选结束后评判衡量。

7、投稿时间自投稿平台开通之日起,收到作品截止至2017年8月15日24:00整 。

8、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始数字影像以供审查鉴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违反征稿规则者,特别是冒名顶替者,主办方将视情节取消其入选资格,且永久谢绝投稿,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12、所有入选作者将获作品集一册。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 

13、本地组、外地组分别评审,入展比例各占50%,相关工作人员、评委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投稿。

14、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15、作品入选本次大展的,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相应积分,具体分值参照中国摄影家协会有关入会规定。

16、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入展荣誉

本次大展共评出入展作品190件,其中本地作者组风光组45件、本地作者综合组50件、外地作者风光组45件、外地作者纪实组50件。每件入展作品均将获得1000元人民币稿酬并颁发入展证书。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缴纳。

六、相关事宜

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9月在瓯江行官方网站(http://2017.lsphoto.org/)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